关于印发《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
济房物字〔2017〕3号
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
为落实《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26号),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
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6日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便业主或委托人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一、业主协商、签订协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装电梯有关工作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及实施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真实性承诺范本见附件1、2)。
(一)制定初步方案。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同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范本见附件3)。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要求。增设电梯设计方案除满足《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 390-2016)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增设电梯建筑尺寸严禁过大,满足电梯基本使用要求即可,不可增加附属设施。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4.70mX2.80m,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宜大于2.00m,增设的电梯宜采用玻璃围护形式。
(3)增设电梯层数必须与现有住宅层数一致,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2.00m。
(4)增设电梯外观应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幢楼同期申请加装的电梯各单元的外观应一致。
(5)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增设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2、消防设计要求。
(1)电梯井及连廊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的设计要求。
(2)加装电梯后建筑最近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4)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6)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7)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二)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4),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本单元等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或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增设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4、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相关利益方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或有异议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结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5)。
三、工程手续办理
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案等审批手续,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书面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增设电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设施的,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提前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有关规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五条规定,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一)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
1、办理部门:规划直属分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6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见附件7);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提供原件核验);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2套;
(4)业主关于增设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
(5)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1、办理部门:各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8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9);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3)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资质证书;
(4)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5)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和结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
(6)建设资金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
1、告知部门:市质监局
2、告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济南市政务服务质量技术监督大厅
3、咨询电话:0531-89738200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5、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10);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
1、办理部门: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申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市质监局一楼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531-89738119
4、办理时限: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申报材料:
(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见附件11)
(2)电梯制造单位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3)电梯安装单位提供的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4)施工方案;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
四、施工组织及验收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五、使用登记及资金补助
(一)电梯使用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二)资金补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后,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附件范本和表格在网站“便民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范本
2、承诺书范本
3、书面协议范本
4、设计方案公示范本
5、公示结果报告范本
6、规划审查意见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7、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8、施工备案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申请表
1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1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表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示范文本)
委托人: 区 街道 小区 号楼 单元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房号: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签字、按指印): 身份证号码 :
姓名(签字、按指印): 身份证号码:
姓名(签字、按指印): 身份证号码:
姓名(签字、按指印): 身份证号码:
就 增设电梯一事,现委托 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 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管等相关手续。
二、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
三、到质监部门办理电梯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等相关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承认。
委托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书
(示范文本)
:
本人作为济南市 区 街道 号 小区 号楼 单元增设电梯的申办人,现郑重承诺:
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其中所有业主(含代理人)签章均为其本人自愿签署。
如因申请材料不真实引起矛盾纠纷,本人愿意自行承担后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示范文本)
一、兹有 区 路 号 小区 幢 单元 等 户业主,经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达成协议。
二、本单元增设电梯涉及的全体业主(以下简称协议人)名单及签署的意见如下表。
序号 |
房号 |
产权人 |
建筑面积 (㎡) |
签署意见 (同意、不反对不参与、反对) |
签 名 |
签名时间 |
1 |
101 |
|||||
2 |
102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意见合计 |
本单元总户数: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同意增设电梯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别占本单元总户数的 %,总建筑面积的 %;不反对不参与的 户,反对业主 户。 |
三、协议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形成方案,见本协议附件1。
四、协议人就增设电梯后期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形成方案,见本协议附件2。
五、协议人就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及运行管理形成协议,见本协议附件3。
六、协议人就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形成方案。
七、签署“同意”意见的协议人确认承担增设电梯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规定的比例出资、参与利害关系人协商等。
八、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签名以第二条所列表单内的业主签名为准,自协议人全部签名后即生效,至增设的电梯报废为止。
附件:
1、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
2、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
3、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及运行管理协议
见证人:(签字,一般为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
年 月 日
(协议书附件1)
增设电梯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
本单元增设电梯费用预算为人民币 元(¥ 元),由参与增设电梯的业主按下表比例分摊、预交。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根据实际支出的费用按同等比例补交或退还。
三、增设电梯费用分摊比例如下表。
房号 |
比例 (%) |
金额 (元) |
房号 |
比例 (%) |
金额 (元) |
101 |
102 |
||||
… |
… |
||||
总计 |
元 |
(协议书附件2)
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
一、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元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
二、增设电梯免保期后次年预收费用为 元,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分摊预收,年末结算公布费用明细,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不足部分按比例收取。
三、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比例如下表。
房号 |
比例 (%) |
金额 (元) |
房号 |
比例 (%) |
金额 (元) |
101 |
102 |
||||
… |
… |
||||
总计 |
元 |
四、根据增设电梯使用年限、保养程度等因素的变化,业主可自行协商制定以后年度的预收费用。
(协议书附件3)
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及运行管理协议
一、经友好协商,本单元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就增设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电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达成协议。
二、增设电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其可以委托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管理电梯,受托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未委托的,由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梯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增设电梯的使用人为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以及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使用电梯的其他业主。
2、本单元未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日后可以申请使用电梯,但需补交增设电梯工程各项费用。获得资金补偿的,应退还补偿资金。
3、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由参与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承担,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缴纳。
4、电梯使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如违规使用造成电梯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违规者承担,不得从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费用中列支。
5、本单元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产权人应当向买受人书面说明增设电梯相关事项,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
6、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主应对增设电梯相关事项和费用与承租人做出明确约定,并负连带责任。
四、增设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明细每年公布一次,参与费用分摊的业主有权参与和审查相关财务。
五、本协议签名见下表。
房号 |
签名 |
房号 |
签名 |
101 |
102 |
||
… |
… |
||
受托物业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设计方案公示
(示范文本)
坐落于 小区 幢 单元房屋增设电梯事宜已经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余业主也没有反对意见,将申请办理增设电梯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设计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图)。本单元业主及相关利益人如有不同意见,请您及时与本单元增设电梯召集人(姓名:XXX,房号:XXX,联系电话:XXXX)协商;协商不成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XXX街道办(地址:XXX;联系电话:XXX)反映。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
公示人:
年 月 日
附: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申请人)名单
序号 |
房号 |
产权人 |
序号 |
房号 |
产权人 |
1 |
101 |
2 |
102 |
||
3 |
… |
4 |
… |
||
5 |
6 |
||||
7 |
8 |
||||
9 |
10 |
||||
11 |
12 |
备注:公示情况可请街道办事处参与见证,并保存公示的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5: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示范文本,无异议格式)
(规划审查部门):
小区 幢 单元拟增设电梯,申请人委托 (设计单位名称)设计的增设电梯方案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进行了公示。公示现场照片附后。
本次公示时间应当为10个工作日,实际公示10个工作日,现已公示结束。经 (街道办)证明,公示期间无任何对 小区 幢 单元增设电梯及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的书面异议意见。
特此报告。
附件:
1、公示现场照片*张
公示人: 街道办:
(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示范文本,有异议格式)
(规划审查部门):
小区 幢 单元拟增设电梯,申请人委托 (设计单位名称)设计的增设电梯方案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进行了公示。公示现场照片附后。本次公示时间应当为10个工作日,实际公示10个工作日,现已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共收到 室 (姓名1)、 室 (姓名2)、……的书面异议意见。
申请人在 (街道办)的协调下与 等异议业主进行了充分协商,现达成一致意见, (异议业主姓名……)表示不再对 幢 单元增设电梯及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持异议。协商协议附后。
特此报告。
附件:
1、公示现场照片*张
2、异议书*份
3、协商协议1份
公示人: 街道办:
(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
规划审查意见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窗口名称 |
主要受理范围 |
地址 |
服务电话 |
市规划局服务窗口 |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查服务事项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层 |
68967430 |
直属第三分局(历城)服务窗口 |
历城区、南部山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查服务事项 |
济南市花园路81号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层大厅 |
88115126 |
直属第四分局(长清)服务窗口 |
长清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查服务事项 |
济南市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政务中心2层 |
87227677 |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服务窗口 |
高新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查服务事项 |
济南市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
88875593 |
附件7: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区 路 (小区) 幢(号) 单元 |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
楼栋信息 |
层 数 |
总 户 数 |
建造年代 |
结构形式 |
备 注 |
建设者信息 |
申请建设户数 |
占总户数比例 |
备注 |
||
申请增设电梯内容 |
层数 |
面积(m²) |
结构形式 |
备注 | |
街道办事处意见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意见 | |||||
填写及申报声明 |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该表报窗口时同时提交电子档,便于窗口准确录入。
附件8:
施工备案手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
行政区 |
受理部门 |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市中区 |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
市中区建设路30号 |
82746521 |
2 |
历下区 |
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 |
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三楼 |
86568280 |
3 |
天桥区 |
天桥区城乡建设委质安站 |
无影山东路41号天桥区建委办公楼220室 |
85872933 |
4 |
槐荫区 |
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科 |
槐荫区张庄路327号 |
85665605 |
5 |
历城区 |
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 |
历城区山大北路87号历城区住建委四楼 |
88115048 |
6 |
高新区 |
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1号窗口 |
88871130 |
7 |
南部山区 |
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
历城区柳埠镇南山管委会 |
88112756 |
附件9: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
申 请 表
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 |
所有制性质 |
|||
建设单位地址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 |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工程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合同价格 |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 |
|||
建设规模 |
||||
合同工期 |
||||
施工总包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表二:
证明和承诺
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
兹证明:
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条件。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 施工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
兹证明: 我单位截止申请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
建设单位(签章): |
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
我单位承诺:
工程不会出现拖欠工程款行为。
建设单位(签章): |
保障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
表三: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和结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 |
|
施工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
|
建设资金承诺书 |
|
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
|
审查意见:
(备案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原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附件10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施工单位: (加盖公章) 告知书编号:
设备名称 |
型号(参数) |
||||||
设备代码 |
制造编号 |
||||||
设备制造单位全称 |
制造许可证编号 |
||||||
设备地点 |
安装改造维修日期 |
||||||
施工单位全称 |
|||||||
施工类别 |
安装□ 改造□ 维修□ |
许可证 编 号 |
许可证 有效期 |
||||
联系人 |
电 话 |
分别填固定和移动电话 |
传 真 |
||||
地 址 |
邮 编 |
||||||
使用单位全称 |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地 址 |
邮 编 |
||||||
注:1. 告知单按每台设备填写。
2. 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1:
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 No.
使用单位名称 |
|||||||
使用单位地址 |
所属区县 |
||||||
使用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
资质证号 |
||||||
维保单位联系人 |
手机/固话 |
||||||
申请定期检验设备明细表(可另附表,共 页) |
|||||||
出厂编号 |
电梯类型 |
层站门(直) |
提升高度/使用区段长度(扶) |
备注 |
|||
合计(台数) |
|||||||
报检邮箱:tjydtbj@163.com(特检院电梯报检首字母) 报检业务联系电话:0531-89738119